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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印江•新印象”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作者:郑剑玺    点击次数:
“新印江·新印象”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配合抓好“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庆典活动”,充分展示印江三十年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历程和厚重的历史文化,神秘的民俗风情,强劲的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势头,促进印江文化旅游大发展,印江自治县委、政府决定举办“新印江·新印象”全国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国内外广大摄影家和爱好者踊跃参与。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共印江自治县委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
     中共印江自治县委宣传部
        铜仁市摄影家协会
     3、协办单位: 
     印江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印江自治县民宗局
印江自治县新闻中心
印江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印江自治县摄影家协会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征集100幅收藏作品,每幅收藏费人民币1500元,并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收藏费。
三、投稿要求:
1、作品题材:参赛作品须反映印江境内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等,主要体现三十年来印江经济建设、文化建设、自然生态、名胜古迹、人文景观,以及各族人民和睦相处、积极进取、和谐生活的美好瞬间。
    2、收藏作品须取材于印江自治县境内,须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经审查确定作品不是规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凡已在其他展赛中获奖的作品均不得参评。
4、作品规格及要求:投稿作品为不得低于5M的JPG电子文件。投稿数量限每人单幅不得超过10幅,其中组照每组4—8幅(请勿多幅合成为一幅)。
5、每幅作品注明大赛名称、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
6、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果发现有剽窃、冒名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7、投稿者应对其作品具有独立的著作权,参赛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投稿者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涉及法律等相关责任,作者自负。
8、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为主,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进行合成、挖补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9、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收藏作品及名单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铜仁摄影网、印江网、印江影像网将刊登收藏作品精选及作者的名单。
10、其他事项:
本次大赛不收参展费、不退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入选作品有权用于宣传、印制画册、媒体使用等,作者享有署名权,但不另付稿酬。
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五、支持媒体:
铜仁市门户网  www.tongren.gov.cn
铜仁市摄影网  www.trsyw.com
梵净山摄影网  www.fjssyw.cn
    
印江自治县政府网http://www.yinjiang.gov.cn/
印江网 www.yjzzx.com/
印江影像www.gzyjpa.com/
六、截稿、评选时间、展览、投稿邮箱:  
截稿时间:2017年7月30日。
评选时间:2017年8月上旬。
展览时间:2017年10月
投稿邮箱:gzyjpa@163.com    jxtz.888@163.com   
(注:投稿时请打包后同时发至以上两个邮箱并注明“新印江·新印象”全国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联系电话:    陈晓岚:13668560648
 中共印江自治县委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