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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年03月19日    作者:郑剑玺    点击次数:

关于在全市开展“五个十”优秀文艺作品

                                  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体广电旅局、文化馆、市群艺馆、梵净山民族歌舞团:

    为进一步加强推动我市文艺作品创作,鼓励广大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基层,深入社会一线抓创作,出精品。在去年开展优秀文艺作品创作评选的基础上,市局今年将继续组织全市各行业的艺术工作者参加“五个十”文艺创作活动。现将参加.申报、评选“五个十”即10首优秀歌曲、10个优秀剧本、10幅优秀美术作品、10幅优秀摄影作品、10幅优秀书法作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突出我市地方特色,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艺术感染力强,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和品位。

二、五个类别报送作品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0日(过期报送.没有附送作品表不预参加评审,)

三、报送作品要求:

    1、报送的剧本、歌曲、美术、摄影、书法参赛作品,是2013年创作的,未在本省、外省和其它全国性重大比赛.汇演中获奖的作品均可选送参评。

    2、参评作品报送数量:以个县.区.社会行业组织.局属系统为单位,在自行初评的基础上选送推荐上报优秀作品:每个单位送剧本类10件;歌曲类10-15首;美术类30件;摄影类30件;书法30件。

    3、本次评选不设一.二.三等奖,只设“五个十”各类作品10个优秀奖和部分入选奖。

    4、剧本作品:大剧本不超过4万字,小戏曲、小话剧稿件在6000字以内;戏曲小品、话剧小品、歌舞剧小品、音乐剧小品稿件在4000字以内。(提倡以小品为主,以对应2013年多彩贵州小品大赛提供素材)。需提供剧本文稿的电脑软盘或光盘(亦可通过电子信箱报送)

    5、歌曲作品类:音乐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音乐风格与旋律具本地民族音乐特征或时代特色,有新意,利于传唱,尤以歌颂和描绘黔东人文风情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交融、讴歌时代的快速发展与变迁、赞美黔东人民美好生活与爱情为主要创作素材为佳(作品报送要求:乐谱:简谱、五线谱均可。音频:统一以CD格式的光盘呈现)。

    6、美术作品:主题思想鲜明,有时代特征,构图新意,强调地域特色。

    7、摄影作品:主题突出,构图合理,图像清楚,有美感,有内涵.题材不限(不收创意作品类),必须是在本地创作的作品,报送电子文件,文件不得小于5MB。参赛作品必须报送填写作品表。

    8、书法作品:点画准确、用笔精熟,线条劲健、行笔流畅,结构正确、行距恰当,疏密有致、节奏感强,布局合理、款识规范、章法自然,形神兼备、风格一致,正确无错字。

四、相关要求

    1、各区县、市直文化系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列入2013年工作考核内容,并组织好作品创作和按时推荐上报工作,社会其它部门以组织为单位选送,不收个人投送的作品。

    2、符合要求的上报作品,由市局聘请专家组成评委,按艺术要求和质量进行评选工作。

    3.最后评选出的“五个十”优秀作品发给证书和奖金、入选作品只发入选择证书.

    4.所有参送作品不退回,组办单位有权使用。

    5.所有报选的参赛作品必须填写作品表(附后)才能参评。

      报送地点:。铜仁市群众艺术馆:

     联  系人:李斌:13765698510 QQ:772176925

     办公室电话:5231313  5221751

附:“五个十”文艺作品创作报送作品表 表格下载       

     

铜仁市文体广电局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