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仁市委宣传部
铜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通知
铜文联字[2013]3号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2--2013年度贵州专业文艺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联,市直各文艺家协会: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联《关于在2012—2013年度开展贵州专业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黔文联字[2012]8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鼓励更多的文艺工作者积极创作,充分展示全市文学艺术创作成果,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2012—2013年度贵州专业文艺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州专业文艺奖奖项设置
1.设立文学奖、美术奖、音乐奖、戏剧奖、书法奖、摄影奖、民间文艺奖、舞蹈奖、杂技奖、曲艺奖、电影奖、广播电视奖、文艺理论奖等13个奖项。
2. 每个奖项可结合实际分类设奖,每个类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次。13个奖项原则上一等奖总计控制在30件左右、二等奖总计控制在70件左右、三等奖总计控制在100件左右。
详情请查询贵州省文联网www.gzswl.com省各文艺家协会网页。
二、申报范围
1.凡我市作者(个人或单位)于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演出、播映、展览的文艺作品,可申报参评相应奖项。
2.获得中宣部认可的全国性文艺奖、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贵州文艺奖的作品,不在参评范围。
三、作品标准
1.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着力展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着力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歌颂民族团结、歌颂真善美,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2.反映贵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生动实践和最新成就,为在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鼓舞人心、凝聚力量。
3.鼓励挖掘贵州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资源,反映贵州建省600周年主题,进一步增强贵州人民高度的文化自觉自信。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9月15日。
2、申报地点:铜仁市文联;联系人:代劲华(15185801222)、陈思君(13721560077)。
3、请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联务必认真组织作品申报,及时报送市申报工作办公室,统一由市申报工作办公室报送省文联。
五、组织机构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有关负责人组成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刘 婕(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副 组 长: 张选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国勇(市文联主席)
成 员: 龚晓虹(市文联副主席)
袁景波(市文联副主席)
杨 平(市委宣传部文艺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谭晓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丽华、代劲华、陈思君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铜仁市委宣传部
铜仁市文联
2013年2月27日
附:贵 州 专 业 文 艺 奖 申 报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