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摄协关于2012年度“黔像奖”的通知
贵州省摄影家协会关于
2012年度“黔像奖”评比的通知
贵州省摄影家协会即日起对各团体会员单位及省级会员“黔像奖”评比工作正式启动。各协会接到通知后,请立刻通知本协会会员,按评比要求于2013年2月1日前把申报材料交到省摄协办公室,过时不予办理。(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为办理时间) 2012年度“黔像奖”金、银、铜杯奖评比办法如下: 1、凡参加评比的会员,每人须提交2012年度获奖作品证书复印件。 2、参评个人按省摄协积分标准上报材料,积分需在200分以上。 3、同时提交年度代表作10寸照片10幅。 4、评比时,年度积分占60%、作品分占40%。 5、获奖者以年度积分和作品分,两项相加的总分评出刻有获奖者姓名的“黔像金杯” 三名
“黔像银杯” 六名
“黔像铜杯” 九名
注:1、名额可空缺。2、申报会员需完成新会员证换证。 二、“黔像奖”积分标准: 1、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国展、国际影展。 金奖:500分 银奖:400分 铜奖:300分 入选(优秀):200分 2、《中国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艺术摄影协会)与其他省市联合举办的全国性影展、影赛(包括大众摄影月赛),上海国际摄影展、西南六省区市摄影联展、贵州省届别展。 金奖:100分 银奖:80分 铜奖:60分 3、《人民摄影报》、《摄影世界》、《人像摄影》、《摄影之友》举办的全国性影赛。(包括月赛) 金奖:80分 银奖:60分 铜奖:40分 4、省级摄影比赛(省摄协联办的各类影赛、影展及贵州省摄协双月赛) 金奖:60分 银奖:40分 铜奖:20分 5、年度代表作品评分标准 年度代表作品实行打分制,每幅作品按技术(40%)和艺术(60%)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确定作品最后得分。
注:以上参评作品须附有加盖主办单位印章的获奖证书,参评会员必须完成换领新会员证手续方可参评。
2012年度黔像奖“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组织工作奖”和“优秀会员”评选办法如下:
一、黔像奖“先进集体”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和各省直协会根据条件上报,根据各协会组织工作情况,摄影作品获奖成绩,以及举办摄影活动等相关成绩进行评比。评出黔像奖“先进集体”若干名,颁发奖牌。
凡参评单位,须将先进材料(3000字以内)文字材料于2013年2月1日前交到省摄协办公室。参评材料必须加盖各地区及省直摄协公章。
二、黔像奖“优秀个人组织奖”:按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各地区级摄协和各省直摄协可推荐一名。
三、“优秀会员”:各协会按已换领证省级会员人数10:1的比例进行推选。
注:2012年度评选上报材料必须盖有各协会的公章。所有参评会员需完成新会员证换证,各地区、团体会员单位上报“优秀个人组织奖”、“优秀会员”名单需附新会员证号,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年度评选。
联系人:王济文 严 云
电话:0851-5874948
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