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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时间:2016年06月10日    作者:佚名    点击次数:
2016年“都匀毛尖杯”第12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
 
征稿启事
 
 
 
     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
    贵州省届别展是我省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摄影展览,已经举办了11届,为繁荣贵州摄影事业,培养摄影专业人才,检阅我省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深入生活、采风创作的成果产生积极作用。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准备,踊跃投稿。第12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定于2016年7月10日截稿。
 
主办: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都匀市人民政府
承办:贵州省摄影家协会展览部
          黔南州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贵阳市摄影家协会
遵义市摄影家协会
安顺市摄影家协会
六盘水市摄影家协会
黔南州摄影家协会
黔东南州摄影家协会
黔西南州摄影家协会
铜仁市摄影家协会
毕节市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
都匀经济开发区
多彩贵州网
一、活动主题:
影像生活 创新发展
二、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约330件,评选出约100件(加评推)获奖。凡获奖作品颁发奖杯和证书,入选作品颁发证书。
1、纪录类:约150件
设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10件,优秀奖30件;入选101件
2、艺术类:约100件
设金奖2件,银奖4件,铜奖10件,优秀奖20件;入选64件
3、专题类:约80件
设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优秀奖10件;入选64件
4、评委推荐佳作:每位评委可推荐1件作品
5、主办方将对组织投稿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第12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第12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三、类别释义:
1. 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3、专题类奖:本届展览专题类设以茶文化为主题的专项奖。凡是反映都匀毛尖种植、加工、销售以及茶艺文化,特别是反映都匀毛尖茶文化历史发展、人文精神以及毛尖茶产品呈现为内容。
4、评委推荐佳作:为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可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奖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件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佳作。
 
四、征稿要求:
1全省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作品应为2012年1月1日之后创作)。
2.展览分纪录、艺术、专题三大类。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5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3.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4.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艺术、专题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组照按1件计算,(组照需拼版,同时将组照中的每(单)幅作品大图和一并按一组放入一个文件夹,投稿人请登录贵州省摄影家协会网填写参赛表格,同时放入投稿作品文件夹中)。
5、曾入选历届全国影展、中国国际影展和历届省展的作品谢绝参加。作者选送作品投稿时,同一作品不得在不同的类别中重复投送。
6、作品规格一律为电子文件,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的大图,入围后不再调底。
7、每件作品需在文件名注明作品题目、参加类别、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
8、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9、投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五、评选及其它事项说明:
1、作品入选后,统一制作24寸照片进入等级奖的评选,等级奖评选结束直接做为贵州第12届省影展展出,不另行制作。
2、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不付报酬。(入展作品可获加入中摄协积分)
3、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
4、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同意征稿简章之所有规定。
5.提示要求:
(1)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凡不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5天)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将丧失其入选资格。
(2)投送艺术类、专题类作品的作者,如在创作中使用了他人影像素材必须注明所用何人、何作品及授权情况等信息。
(3)各类入选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报送方自负。
6、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与本次影展有关的一切资格。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其违规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贵州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8、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评选日期:
2016年7月中旬
 
七、寄送和邮箱发送地址
光盘邮寄地址:贵阳市宝山南路137号贵州省文联综合楼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邮编:550002
单位:贵州省摄影家协会(请注明“12届省影展”稿件)
收件人:王济文
邮箱收稿:QQ:3160078988  电话:0851-85874948
邮件请打包统一发送,并注明12届省影展和作者姓名
特别提示:铜仁市摄协的参赛作品须8日前上传给郑剑玺老师898307117@qq.com)统一上传给组委会。
2016年“都匀毛尖杯”第12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参赛表格下载:
参赛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