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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国凤凰摄影双年展征稿启事

时间:2015年09月11日    作者:佚名    点击次数:



    湘西州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多彩,是一个多元文化交融区,具有鲜明的原生态特征。湘西州是国家批准的土家族苗族原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4项,传承人18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96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完好的保持着唐代、明代、清代的古建筑,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同时还是国家批准的苗族原生态文化保护核心区,民俗风情浓郁。凤凰古城已列入国务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年接待游客900多万人次。

《等您千年》 摄影:陈佑军

《等您千年》 摄影:陈佑军

  举办“凤凰国际摄影双年展”是2012年州委、州人民政府为加速推介湘西旅游,打造凤凰国际旅游目的地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证明,通过这次活动,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中国摄影界创造了新的“凤凰传奇”,并由此引发了世界各地摄影人对湘西,对凤凰的追捧,同时通过展事和展览、研讨会的形式提供湘西摄影人与国内外摄影家的交流学习机会,进而提升了湘西摄影家整体水平。因此“凤凰国际摄影双年展”已作为一张湘西文化的名片,正发挥着她推介湘西的作用。

  为将国内乃至全世界优秀的民俗摄影图片集中起来,汇聚凤凰,进而宣传凤凰、推介湘西,让世界的民俗文化走进湘西,让湘西的民俗文化影响世界,中国摄影家协会与湘西州特联合举办2015中国凤凰摄影双年展。欢迎广大影友关注并参与其中。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湘西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凤凰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新闻摄影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纪实摄影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凤凰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州摄影家协会、凤凰县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腾讯网图片频道、色影无忌、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ICNTV(中国网络电视台)

  媒体支持:《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影像国际网、中国摄影手机报

  一、金凤凰湘西民俗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湘西这块神奇的土壤,得天独厚,留存着五光十色的民俗文化。走进湘西神秘的古村落,原始而不野蛮,古朴而不愚昧,不可复制的民俗文化是湘西的荣耀。为了探寻神秘的湘西古村落,更好的保护并挖掘、传承湘西民俗文化,同时展现凤凰境内的山水风光作品特举办金凤凰湘西民俗摄影大展。

  1.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湘西州八县市(吉首市、凤凰县、永顺县、泸溪县、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龙山县)独特的古村落特色民居建筑、民俗风情、传统习俗等民俗内容以及凤凰县境内的山水风光的摄影作品。

  2.截稿时间:2015年10月31日

  3.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1)湘西民俗类

  “金凤凰”民俗收藏作品1幅(组):稿酬人民币10万元;

  “银凤凰”民俗收藏作品2幅(组):稿酬各人民币2万元;

  “铜凤凰”民俗收藏作品6幅(组):稿酬各人民币5000元;

   优秀民俗作品120幅:稿酬各人民币500元。

  (2)凤凰风光类

  “金凤凰”山水风光收藏作品1幅(组):稿酬人民币2万元;

  “银凤凰”山水风光收藏作品2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万元;

  “铜凤凰”山水风光收藏作品3幅(组):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

  优秀风光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500元。

  获等级收藏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凤凰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由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 征稿细则:

  (1)欢迎国内外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投稿参展,团体或个人投稿数量不限,拍摄时间不限。组照单幅不限(组照限4-8幅)。谢绝2012首届中国凤凰国际摄影双年展期间举办的“走进古村落神秘湘西民俗摄影大展”、“天下凤凰摄影大展”、芙蓉镇景点圈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

  (2)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到摄影双年展赛事组领取《采风证》(自备小2寸证件照2张、工本费¥40元)和《拍摄指南》,在摄影双年展期间凭《采风证》进入湘西州各景区景点免收门票。

  (3)根据拍摄主题和地域范围要求,不论传统、数码、彩色、黑白摄影作品均可投稿,但只能一稿投一展,一稿多投视为弃权。

  (4)湘西民俗类作品必须取材于湘西州8县市境内,凤凰风光类作品必须取材于凤凰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7)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8)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9)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0)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1)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3)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5.作品评选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4位评委进行初评,7位评委进行终评。

  6.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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