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尼康杯”第三届全国公安民警摄影大展征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杂志社 《人民公安报》社 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
一、征集时间:2009年5月25日 至7月25日
二、现场推广:
征稿开始后,还将于2009年7月2日,在人民公安报举办的第13届全国公安新闻摄影研讨会上进一步向与会者宣传推广这次活动。与会者携带的图片,将自动参加这次摄影活动,其中优秀作品直接进入终评。同时,全国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向全国公安民警发出征稿通知。
三、参展资格:
参展人员限定为全国公安民警,消防官兵,边防官兵,武警部队的正式人员。
四、征稿主题:
公安纪实类:涉及公共安全、法制、警察、交通管理、消防、边防等内容,鼓励现场第一线的作品。
艺术类:题材体裁不限,但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创新感的作品。
五、展项设置:
公安纪实类
1、尼康金牌作品1名:尼康D5000数码单反相机一套
2、银牌作品2名: 尼康COOLPIX S620数码相机一台
3、铜牌作品3名: 尼康COOLPIX L19数码相机一台
4、优秀作品20名: 纪念品
艺术类
1、尼康金牌作品1名:尼康D5000数码单反相机一套
2、银牌作品2名: 尼康COOLPIX S620数码相机一台
3、铜牌作品3名: 尼康COOLPIX L19数码相机一台
4、优秀作品20名: 纪念品
(注:主办方有权以同等价值物品替换以上物品而不事先通知。)
六、参展细则:
1、 每位作者送选作品数量不限,参展作品可以用邮寄照片及光盘、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送选作品。
2、 送选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照片,方片要求为8x8英寸,作品请勿装裱。每幅作品背后须粘贴“参展表”,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此表可从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光盘者,请把作品名称作为电子文件名,把电子文件与填写后的“参展表”一起发给组委会。电子文件图片边长不小于1500像素,文件量大小不宜超过3M。作品入选后,作者需提供高精度大图。
3、本大展不接收经过后期合成处理,改变原始拍摄场景内容的作品。
4、本大展不收参展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5、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在杂志、网站、展览和出版画册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对于作品中可能出现的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己负责。
七、颁发证书:
所有入选者都将获得由主办方共同颁发的入展证书。
八、作品发表:
1、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杂志选登。
2、入展作品将在人民公安报刊登。
3、活动启动后,人民公安报将不定期陆续刊发优秀作品。刊登的作品作为初选入围作品自动进入最终评选。
九、截止日期:
2009年7月25日(以寄达日期为准)
十、评选日期:
2009年8月,由《中国摄影》杂志社、人民公安报、知名摄影家共同组成的专家评委组对作品进行评选。
投稿地址:
1、照片投稿地址:100005北京东单红星胡同61号《中国摄影》杂志社 公安大展组收
2、电子文件投稿信箱: rmgab2009@163.com syb001@cpd.com.cn
联系咨询:
《中国摄影》杂志社 (010)85114601 文汇
《人民公安报》社 (010) 51273260 67695344 温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