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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丰杯”魅力莱芜2008全国摄影展征稿

时间:2008年06月23日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绿色钢城”莱芜是齐鲁文化重要发祥地之一,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文化魅力,近年又成功创建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为了展示莱芜市独特的风光风情与莱芜建设取得的成就,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共莱芜市委宣传部联合主办“泰丰杯”魅力莱芜2008全国摄影展,面向全国诚征参展稿件。

一、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共莱芜市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中国摄影》杂志社、中共莱芜市委宣传部

三、支持单位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四、协办单位
莱芜市摄影家协会

五、冠名单位
泰丰纺织集团

六、作品要求
1.凡反映莱芜市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建设成就、明星企业风采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
2.应征作品必须在莱芜市拍摄,拍摄时间不限,投稿数量不限。
3. 作品不得装裱,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数量不限,所有参选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长边尺寸)照片,方片要求8英寸×8英寸,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拒绝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所有作品均需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标题,参选组别,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E-mail,作品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

七、征集规则
1.按照艺术类、纪实类两组分别征集、评审作品。
2.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大展主题画册、展览以及莱芜市公益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3.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与组委会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5.符合条件的入选作品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6.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八、征稿截止日期:2008年8月20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九、入选作品数量及报酬
每组作品均设如下稿酬:
莱芜市委收藏1幅,稿酬10000元
大展收藏2幅,稿酬各5000元 
组委会收藏3幅,稿酬各2000元
佳作15幅,稿酬各1000元 
入选50幅,稿酬各200元
入选作品同时颁发获奖证书一帧。

十、作品邮寄地址
山东省莱芜市文化北路001号
中共莱芜市委宣传部(市机关办公大楼1308室)
邮编:271100
咨询电话:(0634)6213331
电子邮箱:lwxcbxw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