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影像工作者与爱好者,以摄影为手段,从不同角度全面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关注中国农村正在发生的伟大变革,为历史留下一份珍贵的影像图志。
特别征集公众珍藏的农村题材的老照片(拍摄时间为1978年以前) 征稿截止日期:2008年6月30日
一、征稿细则:
1、凡是2006年至2008年间拍摄反映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的黑白、彩色摄影作品均可参展;1978年以前拍摄的老照片请注明拍摄时间及地点;曾入选第一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影展作品不再参展。
2 、作品应当以纪实的手法进行表现,后期加工仅限于画幅剪裁和有限的色调、明暗调整,不得用数码或暗房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加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胶片与数码作品均可参展;单幅与组照不限(每组限4—6幅,每组编号粘连成一体);
4、 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投稿尺寸为10英寸,勿装裱;寄光盘或通过网络投稿(JPEG/2MB以上)均可。
二、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1、 本次展览共收录246幅优秀作品,其中:
收藏精品6幅(组),回报稿酬(税前)人民币各10000元(或等值摄影器材);
收藏作品30幅(组),回报稿酬(税前)人民币各2000元(或等值摄影器材);
老照片收藏10幅,回报稿酬(税前)人民币各2000元(或等值摄影器材);
优秀作品200幅(组)含老照片,回报稿酬人民币各200元(或等值摄影器材)。
2 、本次展览设组织工作奖10名,鼓励各摄影组织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影展的关注(以积分前十名胜出,每幅来稿计1分,优秀作品每幅计10分,收藏作品每幅计30分)。摄影组织统一送稿时请注明团体名称。
三、特别提示
1、 每幅参展作品请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及简要拍摄说明;
2、 本次参展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3、 照片稿、光盘数据文件请寄至北京市东单红星胡同61号中国摄影展览中心“新农村”稿件(邮编100005);网络数据文件请注明作者姓名、标题、说明、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至CPAPHOTO2008@yahoo.cn;
4 、来稿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因连带责任给主办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投稿者一并承担;
5 、本次展览将于2008年底在北京举办,同时举行颁奖仪式;
6 、本次入选展览的作品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7 、咨询电话:010-65255014(中国摄影展览中心)
作 品 表(可复制)填写字迹要清晰,避免无法通知成绩
作品标题 | 拍摄地点 |
作者姓名 | 拍摄时间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手机 |
图片说明: |